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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2022年度单位决算公开

文章出处:未知 │ 网站编辑:编辑 │ 发表时间:2023-09-06

 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2022年度单位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三、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五、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及政府采购支出信息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为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相当于正处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能职责:
(1)承担产品质量检验及检验样品的抽查工作;开展委托检验、监督检验、仲裁检验、司法鉴定、能力验证、比对实验、生产许可证取证检验及产品质量鉴定等工作; 承担向政府有关部门提供产品质量信息工作。
(2)开展产品质量、服务业质量认证、监测、评价、咨询工作;承担为企业提供技术咨询服务,指导企业建立健全产品质量检验制度及组建实验室;承担检验化验人员培训工作。
(3)承担有关产品质量标准实验验证与技术标准研究、检验检测技术研究、检验设备的开发和研制工作。
(4)承担软件质量测评、信息安全风险评估、信息化工程价格测算、电子物证仲裁、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技术服务等工作。
(5)开展缺陷产品召回相关工作。
(6)承担全区石油化工建筑工地工程材料检验工作; 按取得资质开展相关业务及其他委托性检验检测工作。
(7)承担国家批复的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职能。
(8)承担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单位职责分工,本单位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业 务与科研开发部、质保体系监管部、物理化学检验室、食品检验室、能源化工检验室、机械与电子电器产品检验室、信息安全与两化融合室、建材产品检验室、家具与装饰装修检验室、水泥检验室、金银珠宝检验室、轻纺橡塑检验室。本单位无下属单位。
2.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2年部门汇总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家,具体包括: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详细情况见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三、2022年度单位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检验业务继续呈稳中有进态势
立足自身职能,围绕市场监管大局,抓实抓细检验检测各环节的质量把控,为行政监管提供专业、高效的技术支撑。高质量完成了食品安全抽检10822批次,重点工业品、消费品抽检3616批次,风险监测1000批次,圆满完成300余批次数千吨保供、防疫物资的抽样和检测任务,配合完成食品生产企业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参与多部门联合开展的成品油市场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等。
(二)技术能力提升取得显著成果
基础建设稳步推进。加大实验室硬件建设投入,为能力提升奠定坚实基础。能力资质不断拓展。顺利通过实验室CNAS认可复评及扩项评审,在食品、能源化工、机电、建材等领域扩项398个参数、420种检测方法,新增土壤领域CMA检测资质,取得9001质量管理体系、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及3A认证资质。截至目前共取得了实验室认可的18个领域上万种产品12196个参数的检测能力。通过市场监管总局、青岛海关技术检测中心等权威机构组织的能力验证28项,荣获2022年“美诺福杯”全国第十八次水泥化学大对比“全优奖”。国家乳肉质检中心、国家天然气煤化工质检中心顺利通过国家级资质认定监督抽查。
科技兴检成效明显。修订完善科研制度,鼓励更多技术人员参与科研实践,加强科创团队建设,持续扩大产学研检广度,推动科技创新水平稳步提升,科研立项和成果转化指标较上年取得大幅增长。全年申报市场监管总局课题研究项目、自治区重大科技专项、自治区科技创新引导项目29项,获批立项在研项目4项。获得国家发明专利2项、实用新型专利10项;主导、参与制定团体、地方标准32项,获批发布10项,协助制定企业标准3项。
(三)社会公共服务不断做强做优
助企服务扎实推进。落实“115”工作机制,借力国家级科研院所优势能力,有序推动服务自治现代煤化工产业链高质量发展行动。与中科院过程研究所进行固危废鉴定处理技术交流,完成《煤化工企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南》《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指南》《危险废物暂存库管理规范》《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单位管理规范》4项标准征求意见稿,完成煤炭交易平台一期建设。与国家工业信息安全中心就工业企业数字化评估诊断、数字化转型开展交流合作。多次组织技术专家深入食品、煤化工等企业,为企业提供检验技术、质量管理、人员培训等方面的技术服务,从源头强化企业生产过程中的产品质量管控。
公共服务提质增效。围绕社会关注、人民关切的重点行业重点产品,加强缺陷信息收集分析,组织开展技术会商,不断提升召回技术支撑能力,全年开展缺陷产品调查116次,召回缺陷消费品11批次1.97万件,实现了我区缺陷产品召回工作的重大突破,在全国排名上升到15位。通过合作共建的形式在学校设立缺陷产品伤害监测点,逐步构建并完善产品质量安全伤害信息收集平台,及时开展风险预警和处置。受理司法鉴定案件147件,接受自治区应急厅、公安厅及省外委托的具有社会影响力案件明显增多,产品质量鉴定技术和公信力稳步提升。在全区范围开展公共服务质量监测、物业和快递服务质量满意度专项调查,为政府加强质量管理提供决策参考。积极参与政府、企业信息化建设,助力工业企业转型升级,协助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对全区12个盟市开展工业信息安全检查,开展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区域贯标咨询服务,完成两化融合评估诊断对标引导工作及自治区两化融合分平台运营工作,累计服务企业1300余家。特别是利用信息测评技术对加油站进行计量数据造假取证,协助区局执法稽查局查获计量作弊加油站18家,被总局列为加油计量造假一号案件,相关经验做法在全国市场监管系统推广。并受邀在全国市场执法大会上作加油机软件计量作弊方法专题报告,赴重庆市开展查处加油机计量作弊违法行为的理论授课和实际操作指导,协助查处计量作弊加油站3家,相关报道在中国市场监管报7月5日头版刊载。

第二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9,153.78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930.63万元,减少9.23%,变动原因:财政拨款收入执行中调整增加人员经费370.36万元;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执行中调整增加630万元,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后补助调整增加6.7万元;经营收入受疫情影响未完成年初预算收入。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66.15万元,增长0.73%。其中:
(一)收入决算总计9,153.78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决算合计9,153.78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66.15万元,增长0.73%,变动原因:一是2022年调整增加人员经费,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88.58万元;二是2022年使用上年结转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食品药品监管补助项目较上年增加1762.26万元;三是因2021年机构改革,人员合并转隶原因,2022年定项补助较上年减少838.30万元;因2021年机构改革石化工程监督职能划转其他单位,2022年石化工程监督经费较上年减少124.51万元;四是2022年申请科研基础设施与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后补助6.7万元;五是2022年受疫情影响,经营收入较上年减少829.01万元;其他收入较上年增加0.43万元。
2.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变动原因:我院2022年和2021年均未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
3.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变动原因:我院2022年和2021年均无年初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决算总计9,153.78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决算合计10,383.97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1,901.73万元,增长22.42%,变动原因:一是2022年调整增加人员经费,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88.58万元;二是2022年使用上年结转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食品药品监管补助项目较上年增加1762.26万元;三是因2021年机构改革,人员合并转隶原因,2022年定项补助较上年减少838.30万元;因2021年机构改革石化工程监督职能划转其他单位,2022年石化工程监督经费较上年减少124.51万元;四是2022年申请科研基础设施与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后补助6.7万元;五是2022年度我院检验检测能力提升购置专用仪器设备,经营支出较上年增加1006.57万元。
2.结余分配0.00万元。结余分配事项:本年无结余分配。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605.39万元,减少100.00%,变动原因:2022年受疫情影响经营收入较上年减少,且检验检测能力提升购置专用仪器设备,经营支出较上年增加,年末经营亏损,无结余分配事项。
3.年末结转和结余-1,230.19万元。结转和结余事项:经营结余。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1,230.19万元,减少0.00%,变动原因:2022年受疫情影响经营收入减少,且检验检测能力提升购置专用仪器设备,经营支出增加,年末经营亏损。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2022年度本年收入决算合计9,153.78万元,其中: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985.55万元,占54.46%;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经营收入4,159.27万元,占45.44%;
本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其他收入8.95万元,占0.10%。


图1.收入决算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2022年度本年支出决算合计10,383.97万元,其中:
本年基本支出519.92万元,占5.01%;
本年项目支出4,474.58万元,占43.09%;
本年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
本年经营支出5,389.47万元,占51.90%;
本年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图2.支出决算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4,985.55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901.14万元,增长22.06%,变动原因:一是执行中调整增加人员经费370.36万元;二是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执行中调整增加630万元,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后补助调整增加6.7万元;三是年初预算中上年结转内蒙古新能源标准体系研究项目105.92万元,本年未支出。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894.72万元,增长21.87%,变动原因:一是2022年调整增加人员经费,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88.58万元;二是2022年使用上年结转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食品药品监管补助项目较上年增加1762.26万元;三是因2021年机构改革,人员合并转隶原因,2022年定项补助较上年减少838.30万元;因2021年机构改革石化工程监督职能划转其他单位,2022年石化工程监督经费较上年减少124.51万元;四是2022年申请科研基础设施与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后补助6.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4,985.55万元。与年初预算4,084.41万元相比,完成年初预算的122.06%。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一般公共服务类决算数为4,631.84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782.00万元。其中:
1.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食品安全监管(项)。年初预算1545.04万元,支出决算2175.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0.7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执行中调整增加630万元。
2.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11.96万元,支出决算163.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70.9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调整增加在职人员绩效奖金117.80万元;调整增加在职人员工资34.20万元。
3.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2292.84万元,支出决算2292.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无差异。
(二)科学技术(类)
科学技术类决算数为6.70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减少99.22万元。其中:
1.技术研究与开发(款)科技成果转化与扩散(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后补助调整增加6.7万元。
2.科技重大项目(款)科技重大专项(项)。年初预算105.92万元,支出决算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上年结转内蒙古新能源标准体系研究项目105.92万元,本年未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决算数为332.91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204.26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128.65万元,支出决算285.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1.5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调整增加离退休生活补助155.90万元,调整增加离休人员离休费0.5万元。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0.00万元,支出决算14.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调整增加人员经费14.50万元。
3.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0.00万元,支出决算7.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调整增加人员经费7.20万元。
4.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年初预算0.00万元,支出决算26.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追加死亡人员丧葬费抚恤金26.16万元。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保障支出类决算数为14.10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14.10万元。其中: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    万元,支出决算14.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调整增加人员经费14.10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510.97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507.2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住房公积金、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等。
(二)公用经费3.7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维修(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4,474.58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1,300.0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项目开支人员经费原因:我单位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定项补助项目用于保障人员支出。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360.8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三)资本性支出1813.7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等。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单位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0.00万元,支出决算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00万元,支出决算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00万元,支出决算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预算0.00万元,支出决算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2022年度我单位未安排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与预算无差异。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0.0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变动原因:2022年度我单位未安排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022年度财政拨款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预算无差异。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本年度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辆,开支内容:本单位本年度未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变动原因:本单位本年度和上年度均未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至2022年12月31日,使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29.82万元,减少100.00%,变动原因:我单位2021年机构改革组建而成,2021年预算是原各单位按照实际情况安排,因此本年度与上年度不具有可比性。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0万元,接待0批次,0人次,开支内容:本单位本年未开支国内公务接待支出;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0.00万元,接待0批次,0人次,开支内容:本单位本年度未开支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0.50万元,减少100.00%,变动原因:我单位2021年机构改革组建而成,2021年预算是原各单位按照实际情况安排,因此本年度与上年度不具有可比性。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变动原因: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变动原因: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2022年度预算安排项目5个,实施项目5个,完成项目5个,项目支出总金额4,474.58万元。资金来源包括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财政拨款金额4,474.58万元,本年其他资金0.00万元。
十二、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2022年度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3.74万元。比上年决算相比,减少98.58万元,减少96.34%,变动原因:我单位2021年机构改革组建而成,2021年预算调剂追加机构运行经费97万元。
十三、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979.6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998.9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01.3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79.3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516.3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8.36%,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516.3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合同金额的89.35%,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合同金额的76.06%,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合同金额的94.99%。
十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单位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27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27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11台(套)。
十五、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组织对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5个,共涉及资金4,474.5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主管部门组织对“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等2个项目开展了单位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73.50万元。其中,对“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等项目分别委托相关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看,以上项目在决策中比较规范,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立项过程规范、绩效目标合理。项目预算资金到位率好,预算执行相对较好,资金使用基本合规,财务管理制度相对健全,制度执行有效。
(二)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2022年度在决算中反映5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的绩效自评结果。
1.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8分。全年预算数为1423.50万元,执行数为1423.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全年完成抽检数量5645批次,完成年初设定的5577批次。检验结论符合要求,总体目标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总成本1423.50万元,与计划补助成本一致。不合格食品处置率100%进行无害化处理。为企业提供免费现场培训,指导企业环保发展。完成了资质能力扩项,购置检验检测仪器设备,检验检测能力提升。全年无投诉,服务对象满意度大于98%。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存在绩效指标设置不够科学的问题,如效益指标难以衡量,评价难度较大。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一步完善项目绩效目标和指标的设置,加强对绩效目标与指标的理解,通过收集以前年度相关基准数据,预计项目实施在一定时期内所要达到的总体产出和效果。结合年度任务目标,从中概括、提炼出最能反映总体目标预期实现程度的关键性指标,从而设定各项指标及指标值,为后续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供基础保障。
2.(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8分。全年预算数为750.00万元,执行数为750.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全年抽检数量4152批次,完成年初设定的3600批次。检验结论符合要求,总体目标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总成本750万元,与计划补助成本一致。不合格食品处置率100%进行无害化处理。为企业提供免费现场培训,指导企业环保发展。完成了资质能力扩项,购置检验检测仪器设备,检验检测能力提升。全年无投诉,服务对象满意度大于98%。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存在绩效指标设置不够科学的问题,如效益指标难以衡量,评价难度较大。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一步完善项目绩效目标和指标的设置,加强对绩效目标与指标的理解,通过收集以前年度相关基准数据,预计项目实施在一定时期内所要达到的总体产出和效果。结合年度任务目标,从中概括、提炼出最能反映总体目标预期实现程度的关键性指标,从而设定各项指标及指标值,为后续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供基础保障。
3.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服务后补助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6.70万元,执行数为6.7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校准大型科研仪器170台,全年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数量72台,大型仪器共享开放率77%,大型仪器设备利用率72%。大型仪器设备维修维护完成时限符合要求,保证仪器设备完成监督抽查、委托、科研任务,针对食品的研发样品检验,对研发产品进行质量监控,为自治区食品安全提供保障和支撑。服务对象全年零投诉。项目预算执行过程中未发现问题。
4.上年结转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994.38万元,执行数为994.3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购置仪器设备30台(套),新增仪器覆盖检验参数30个,仪器设备验收合格率100%,仪器设备检验准确度符合检验标准要求。2022年10月前仪器设备采购完成。新增仪器设备成本994.38万元,仪器设备平均成本35万元/台。为委托方提供可靠的检验数据,检验能力持续提升。仪器使用部门满意度100%。项目立项、实施资金管理使用不存在问题。 
5.定项补助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1300万元,执行数为13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2年末在职人员90人,定项补助项目发放津贴补贴人数90人,发放在职职工基本工资90人,工资足额发放率100%。工资发放及时率100%,社会保障费缴纳及时率100%。保证职工及时收到工资,保障单位各项工作正常开展,在职职工满意度100%。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2年度)
项目名称 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
主管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 实施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793.50 1423.50 1423.50 10 100.00 10
其中:财政拨款 793.50 1423.50 1423.55 —— 100 ——
上年结转资金 0.00 0.00 0.00 —— 0 ——
其他资金 0.00 0.00 0.00 —— 0 ——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我院职能职责,严格执行各类任务的抽检实施细则,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保障食品安全。 全年抽检数量5645批次,完成年初设定的5577批次。检验结论符合要求,总体目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总成本1423.5万元,与计划补助成本一致。不合格食品处置率100%进行无害化处理。为企业提供免费现场培训,指导企业环保发展。完成了资质能力扩项,购置检验检测仪器设备,检验检测能力提升。全年无投诉,服务对象满意度大于98%。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方向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计量单位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抽检样品数量 正向 大于等于 3700 4450 批次 15 15  
质量指标 检验结论 定性     10 10  
时效指标 总体目标完成时间 反向 小于等于 365 365 15 15  
成本指标 总成本指标 正向 等于 793.5 1423.5 万元 10 1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不合格食品处置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8 100 % 10 10  
生态效益 指导食品企业环保发展 定性     10 9  
可持续影响 食品检验能力提升 定性     10 9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委托方满意度 正向 大于等于 98 100 % 10 10  
总分 100 98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2年度)
 
项目名称 (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  
主管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 实施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750.00 750.00 750.00 10 100.00 10  
其中:财政拨款 750.00 750.00 750.33 —— 100 ——  
上年结转资金 0.00 0.00 0.00 —— 0 ——  
其他资金 0.00 0.00 0.00 —— 0 ——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我院职能职责,严格执行各类任务的抽检实施细则,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保障食品安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我院职能职责,严格执行各类任务的抽检实施细则,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保障食品安全。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方向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计量单位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抽检样品数量 正向 大于等于 3600 4152 15 15    
质量指标 检验结论 定性     10 10    
时效指标 总体目标完成时间 反向 小于等于 365 365 15 15    
成本指标 总成本指标 正向 等于 750 750 万元 10 1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不合格食品处置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8 100 % 10 9    
生态效益 指导食品企业环保发展 定性     10 9    
可持续影响 食品检验能力提升 定性     10 1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委托方满意度 正向 大于等于 98 98 % 10 10    
总分 100 98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2年度)
 
项目名称 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服务后补助项目  
主管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 实施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6.70 6.70 6.70 10 100.00 10  
其中:财政拨款 6.70 6.70 6.70 —— 100.00 ——  
上年结转资金 0.00 0.00 0.00 —— 0 ——  
其他资金 0.00 0.00 0.00 —— 0 ——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通过项目的应用实施,及时维修大型科研仪器设备,满足食品安全的检验检测需求,完成省级监督抽查、委托检验、科研研发等任务,为自治区食品安全保驾护航,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 校准大型科研仪器170台,全年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数量72台,大型仪器共享服务企业52家,大型科学仪器开放率77%,大型仪器设备利用率72%。大型仪器设备维修维护完成时限符合要求,保证仪器设备完成监督抽查、委托、科研等任务,针对食品的研发样品检验,对研发产品进行质量监控,为自治区食品安全提供保障和支撑。服务对象全年零投诉。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方向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计量单位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大型科研仪器设备维修 正向 大于等于 2 170 台(套) 5 5    
大型科研仪器开放数量 正向 大于等于 70 72 台(套) 5 5    
大型仪器共享服务企业数量 正向 大于等于 50 52 5 5    
质量指标 大型科学仪器开放率 正向 大于等于 75 77 % 10 10    
大型仪器设备利用率 正向 大于等于 72 72 % 5 5    
时效指标 维修完成时限 反向 小于等于 2 2 5 5    
大型科研仪器检定校准完成时限 定性   符合要求 符合要求   5 5    
成本指标 维修总成本 反向 小于等于 67000 67000 5 5    
平均维修成本 反向 小于等于 3.35 0.04 万元/台 5 5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保证仪器设备完成监督抽查、委托、科研等任务 定性   良好 良好   10 10    
社会效益 为自治区食品安全提供保障支撑 定性   良好 良好   10 10    
生态效益 针对食品的研发样品检验,对研发产品进行质量监控 定性   良好 良好   10 10    
可持续影响 大型科学仪器开放共享数量稳步增加 定性   稳步增加 稳步增加     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投诉率 反向 小于等于 1 0 % 10 10    
总分 100 100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2年度)
项目名称 上年结转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
主管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 实施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994.38 994.38 994.38 10 100.00 10
其中:财政拨款 994.38 994.38 994.38 —— 100 ——
上年结转资金 0.00 0.00 0.00 —— 0 ——
其他资金 0.00 0.00 0.00 —— 0 ——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完成食品检验检测能力提升,购置仪器设备,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 购置仪器设备30台(套),新增仪器覆盖检验参数30个,仪器设备验收合格率100%,仪器设备检验准确度符合检验标准要求。2022年10月前仪器设备采购完成。新增仪器设备成本994.38万元,仪器设备平均成本35万元/台。为委托方提供可靠的检验数据。检验能力持续提升。仪器使用部门满意度100%。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方向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计量单位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购置仪器设备数量 正向 大于等于 30 30 10 10  
新增仪器覆盖检验参数 正向 大于等于 30 30 5 5  
质量指标 仪器设备验收合格率 正向 等于 100 100 % 10 10  
仪器设备检验准确度 定性   符合检验标准要求 符合检验标准要求   5 5  
时效指标 仪器设备采购完成时间 定性   2022年10月底前 2022年10月底前   5 5  
仪器设备验收完成时间 定性   到货十五天内 到货十五天内   5 5  
成本指标 新增仪器设备成本 反向 小于等于 994.38 994.38 万元 5 5  
仪器设备平均成本 反向 小于等于 35 35 万元/台 5 5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为委托方提供可靠的检验数据 定性   达到标准要求 达到标准要求   15 15  
可持续影响 检验能力提升 定性   持续提升 持续提升   15 15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仪器使用部门满意度 正向 大于等于 95 100 % 10 10  
总分 100 100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2年度)
项目名称 定项补助
主管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 实施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1300.00 1300.00 1300.00 10 100.00 10
其中:财政拨款 1300.00 1300.00 1300.00 —— 100 ——
上年结转资金 0.00 0.00 0.00 —— 0 ——
其他资金 0.00 0.00 0.00 —— 0 ——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1.保障全年各单位工资支出,包括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保障工资及津贴足额并及时发放,保障在职职工正常权益的获得,保障各业务处室各项业务可以顺利开展。 2022年末在职人员90人员,定向补助项目发放津贴补贴人数90人,发放在职职工基本工资90人,工资足额发放率100%。工资发放和及时率100%,社会保障费缴纳及时率100%。保证职工及时收到工资,保障单位各项工作正常开展。在职员工满意度100%。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方向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计量单位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津贴补贴人数 反向 小于等于 101 90 5 5  
在职职工基本工资发放人数 反向 小于等于 101 90 10 10  
质量指标 在职职工工资足额发放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9 100 % 10 10  
时效指标 工资发放及时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9 100 % 10 10  
社保等资金缴纳及时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9 100 % 5 5  
成本指标 人员绩效工资发放标准 正向 大于等于 3.01 3.01 万元 10 1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保证职工及时收到工资 定性 大于等于 保证   15 15  
可持续影响 保障单位各项工作正常开展 定性 大于等于 保障   15 15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在职员工满意度 正向 大于等于 90 100 % 10 10  
总分 100 100  
(三)单位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以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项目为例,该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92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得分情况详见单位具体绩效评价结果。

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内蒙古自治区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内政办发〔2021〕5号)和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的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推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进一步强化支出责任,促进各部门科学、规范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提高绩效评价工作质量和专业化程度,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财政支出绩效重点评价工作的通知(第一批)》(内财监函(2022)528号)的要求,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内蒙古誉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对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工作。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保障食药安全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重要指示的实际行动,各地各部门要站在“国之大者”的政治高度,毫不松懈抓实抓细食药安全工作。
自治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2023年全体会议强调,一要高标准谋划推进食药安全工作,进一步把各项工作往实做、往细做、往高水平做,推动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高质量发展;二要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全面加强从农田到餐桌、从实验室到医院全过程监管。强化专项整治,加大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从严从重顶格处罚,形成强有力震慑;三要不断完善安全风险防控机制,坚持预防为主、科学防范,扎实做好安全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不断提升风险防控能力。积极推行智慧监管,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把监管的重点和措施落实到各个领域、各个环节;四要进一步压紧压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开展全面系统督查,深入调查研究,不断优化工作机制。严格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把企业主体责任落到最小工作单元;五要推动形成有效安全监管合力,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责任,既要讲分工也要讲配合,齐抓共管,凝聚起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合力。常态化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发挥媒体和群众的监督作用,畅通社会投诉举报渠道,构建“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监管格局。
2、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
中央转移支付监督抽检计划4382批次,实际完成4450批次,其中抽检计划4082批次,实际完成4082批次;专项计划300批次,实际完成368批次,完成率101.56%。
中央转移支付监督抽检不合格率1.87%,28大类产品中,不合格率高于平均不合格率的产品大类有11种,分别是:冷冻饮品、蛋制品、食糖、调味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糕点、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食用油及其制品、餐饮食品、酒类。具体情况汇总见表1。
表1  国抽任务情况汇总
 
序号 产品大类 抽检计划 专项计划 实际完成 不合格批次数 不合格率
1 冷冻饮品 7 4 11 2 18.18%
2 蛋制品 5 2 7 1 14.29%
3 食糖 30 0 30 2 6.67%
4 调味品 220 43 263 15 5.70%
5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 120 4 124 5 4.03%
6 糕点 200 1 201 6 2.99%
7 淀粉及淀粉制品 69 3 72 2 2.78%
8 豆制品 40 1 41 1 2.44%
9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 176 34 210 5 2.38%
10 餐饮食品 280 41 321 7 2.18%
11 酒类 359 17 376 8 2.13%
12 肉制品 198 32 230 4 1.74%
13 食用农产品 1230 85 1315 19 1.44%
14 粮食加工品 445 3 448 4 0.89%
15 蔬菜制品 132 3 135 1 0.74%
16 饮料 170 50 220 1 0.45%
17 蜂产品 7 0 7 0 0.00%
18 罐头 11 3 14 0 0.00%
19 乳制品 222 18 240 0 0.00%
20 保健食品 6 0 6 0 0.00%
21 方便食品 30 7 37 0 0.00%
22 水产制品 7 0 7 0 0.00%
23 水果制品 54 12 66 0 0.00%
24 糖果制品 20 5 25 0 0.00%
25 茶叶及相关制品 10 0 10 0 0.00%
26 薯类和膨化食品 2 0 2 0 0.00%
27 速冻食品 30 0 30 0 0.00%
28 饼干 2 0 2 0 0.00%
  专项 300 368 / / /
  合计 4382 / 4450 83 1.87%
中央转移支付评价性抽检计划1195批次,实际完成1195批次,完成率100.00%。
中央转移支付评价性抽检合格率99.58%,中央转移支付评价性抽检任务共涉及6大类产品,其中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乳制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豆制品等5类产品合格率为100%,食用农产品的合格率较低。具体情况汇总见表2。
表2  国评价任务情况汇总
 
序号 食品大类 总批次 合格批次 合格率
1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 24 24 100.00%
2 乳制品 70 70 100.00%
3 粮食加工品 349 349 100.00%
4 肉制品 15 15 100.00%
5 豆制品 20 20 100.00%
6 食用农产品 717 712 99.30%
  总计 1195 1190 99.58%
 3、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2022年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项目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数1423.5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022年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项目一般公共预算全年执行数1423.50万元,结余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954.15万元,包括办公费支出19.5万元,印刷费支出2万元,咨询费支出130.6万元,水费支出1.01万元,电费支出10万元,邮电费支出5.3万元,取暖费支出30万元,物业管理费支出100万元,差旅费支出23.89万元,维修(护)费支出30.84万元,租赁费支出69.2万元,培训费支出0.99万元,专用材料费支出150万元,劳务费支出346.7万元,委托业务费支出2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支出8.6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0.51万元;
资本性支出469.35万元,包括办公设备购置支出30万元,专用设备购置支出300万元,大型修缮支出119.35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支出20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1、总体目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职能职责,严格执行各类任务的抽检实施细则,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保障食品安全。
2、阶段性目标
根据2022年全区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任务分配表显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国抽监督抽检4382批次,国抽评价性抽检1195批次,共5577批次。
2022年全区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任务分配表
  内蒙古 呼和浩特市 包头市 呼伦贝尔市 兴安盟 通辽市 赤峰市 锡林郭勒盟 乌兰察布市 鄂尔多斯市 巴彦淖尔市 乌海市 阿拉善盟
国抽监督抽检 4382 819 261 280 130 459 823 351 415 299 441 60 44
国抽评价性抽检 1195   395   206       250   225 81 38
总计 5577 819 656 280 336 459 823 351 665 299 666 141 82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评价目的
(1)通过对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项目开展绩效评价,了解和掌握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项目的具体情况,评价财政资金安排的科学性、合理性、规范性和资金使用成效,及时总结经验,分析存在问题,采取措施改进,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和资金的使用效益。
(2)促使项目实施主体根据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加以整改,及时调整和完善单位的工作计划和绩效目标并加强项目管理,提高管理水平,强化支出责任,优化资源配置,为后续年度财政资金安排提供重要参考。
2、评价对象
本次评价对象为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项目,涉及财政资金总额为1423.50万元。
3、评价范围
对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项目行为的经济性、规范性、效率性、公平性开展评价,对公益性岗位补贴项目的决策情况;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相关管理制度办法的健全性及执行情况;实现的产出情况;取得的效益情况等情况进行评价。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
1、绩效评价原则
(1)科学公正。绩效评价应当运用科学合理的方法,按照规范的程序,对项目绩效进行客观、公正的反映。
(2)统筹兼顾。部门评价和财政评价应职责明确,各有侧重,相互衔接。部门评价和财政评价应在单位自评的基础上开展,必要时可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
(3)激励约束。绩效评价结果应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改进管理实质性挂钩,体现奖优罚劣和激励相容导向,有效要安排、低效要压减、无效要问责。
(4)公开透明。绩效评价结果应依法依规公开,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评价指标体系
评价工作组根据财政部2020年印发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中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框架(参考)》,结合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项目的特点,制定了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与评分标准。指标系统分为决策、过程、产出和效益4个一级指标、13个二级指标、22个三级指标,同时结合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项目的具体特点,适当加大过程指标在项目绩效中的权重,并通过三级指标对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项目的产出和效益情况进行细化,确定了各自的评分分值。评价指标体系详见附件1《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3、绩效评价方式
绩效评价的方式包括现场评价和非现场评价方式。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评价采取现场评价的方式进行评价。
现场评价需要绩效评价工作组到现场采取询问、观察、检查、复核等方式对评价内容的有关情况进行核实,对收集的资料进行整理和科学的分析,根据综合分析的结果得出评价结果,撰写评价报告。
4、绩效评价方法
1)评价分析方法
(1)综合评分方法
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评价采用平均法进行综合评分,通过对项目绩效目标与实际实施效果的对比,综合分析其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对各项指标要素评分,结合各项评分值与指标要素权重得出评价综合分值。
(2)指标计算方法
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评价采用比率法对指标进行计算,即先计算出指标实现值与指标标准值的比率,再将各项比率和对应指标满分分值相乘,得出指标评分值。
(3)权重确定方法
评价指标的权重量化参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参考样表)》,采用了逐项对比法和层次分析法,对每个层次的指标根据重要性依次进行比较并确定权重值。
(4)标准值的确定方法
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评价采用了计划标准、历史标准或经验标准来确定标准值。即以预先制定的目标、计划、预算、定额等数据作为评价标准,或者参照同类指标的历史数据、经验数据确定标准值。
2)绩效评价方法
根据评价内容的实际情况,我们决定采取询问查证、实地查看、问卷调查和专家评议相结合的方法开展评价工作。
(1)询问查证法。在比较分析项目资料的基础上,以现场或非现场方式,通过询问、实地查看等形式,核查项目资料是否真实、合理,从而对项目效果作出初步的判读和评价。
(2)专家评议法。咨询相关的专家,通过查看项目资料、充分了解项目实施情况后,结合项目评价指标和标准,作出专业或经验判读,形成评价结论。
(3)问卷调查法。通过设计不同形式的调查问卷,在一定范围内发放、收集、分析调查问卷,进行评价和判断,设置目标群体满意度或公众满意度指标来评价项目的绩效。
3)证据收集方法
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评价计划采取深入资金申报单位实地察看、面访、座谈、查阅相关资料、核查财务凭证等证据收集方法,并从上级主管部门及各基层部门获取大量高质量和准确可靠的数据信息,同时对项目实施相关机构进行访谈,发放调查问卷,收集绩效评价所需的基础性资料。
5、评价标准和等级
分值标准和评价等级:根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绩效评价结果采取评分和评级相结合的方式,具体分值和等级可根据不同评价内容设定。总分设置为100分,等级划分为四档:90(含)-100分为优、80(含)-90分为良、60(含)-80分为中、60分以下为差。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
在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领导下,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直属事业单位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的通知,以及《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的要求,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具体实施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2、绩效评价实施过程
(1)制定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工作方案包括项目绩效评价实施方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价标准、评价调查问卷、基础数据表、绩效评价资料清单。工作组对项目绩效评价相关事项进行讨论与研究。
(2)根据制定的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方案,收集项目情况实施材料,同时前往项目实施所在地,通过现场评价方法进行绩效评价。包括收集、审核基础资料;开展现场核查,核实项目是否实施以及项目实施情况是否优好,并进行拍照留痕;对收集的证据运用科学的方法进行综合分析。
(3)现场核查情况(现场核查照片见)
绩效评价工作组按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项目进行了现场评价。
(4)资料信息汇总分析。评价工作组对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项目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资料进行汇总,并对项目资料、数据进行整体梳理、分析。根据分析后的情况评分,形成综合评价结果。
(5)撰写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初稿,并与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及相关部门(单位)反馈沟通,根据反馈意见修改报告。
(6)对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项目评价工作进行总结,将项目基本情况、绩效评价工作情况、评价分析及评价结果、评价等级、经验及做法、问题及建议等形成书面报告,向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汇报。
3、建立绩效评价工作档案
绩效评价工作组对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项目评价工作进行总结,将工作背景、时间地点、工作基本情况、评价结果、评价等级、评价工作中的问题及工作建议等形成书面材料,建立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档案。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根据评价工作组打分,对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评价决策、过程、产出和效益进行工作组评分;根据工作组平均分计算得出。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92.00分,对应绩效级别为“优”。
按照经工作组论证通过的评价指标和评分标准,通过数据资料收集、分析、现场访谈及实地核查,对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项目进行客观评价。
决策方面:该项目在决策中基本规范,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立项过程规范、绩效目标合理。但部分项目绩效指标不明确,预算编制不科学。
过程方面:项目预算资金到位率好,预算执行相对较好,资金使用基本合规,财务管理制度相对健全,制度执行有效。
产出方面:中央转移支付监督抽检批次,中央转移支付评价性抽检批次,中央转移支付监督抽检批次合格率实际完成,完成及时性较好,成本节约率较好。
效益方面:项目的实施不断提高不合格食品处置能力,指导食品企业环保发展,持续提升食品药品检验能力,取得了群众对食品药品监管的满意。
表3-1  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评价得分
评价指标及分值 工作组评分计分 得分率
评价指标 分值 得分1 得分2 得分3 平均得分
决策 21 17 17 17 17.00 80.95%
项目立项 8 8 8 8 8.00  
绩效目标 7 5 5 5 5.00  
资金投入 6 4 4 4 4.00  
过程 19 19 19 19 19.00 100%
资金管理 13 13 13 13 13.00  
组织实施 6 6 6 6 6.00  
产出 30 30 30 30 30.00 100%
产出数量 10 10 10 10 10.00  
产出质量 10 10 10 10 10.00  
产出时效 5 5 5 5 5.00  
成本指标 5 5 5 5 5.00  
效益 30 26 26 26 26.00 86.67%
社会效益 6 5 5 5 5.00  
生态效益 12 10 10 10 10.00  
可持续影响 6 5 5 5 5.00  
满意度 6 6 6 6 6.00  
合计 100.00 92.00 92.00 92.00 92.00 92.00%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项目决策情况包括项目立项、绩效目标和资金投入情况。该项目满分为21分,加权平均得分17分,得分率80.95%。
该项目在决策中基本规范,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立项过程规范、绩效目标合理。但部分项目绩效指标不明确,预算编制不科学。
各项目得分情况见下表。
表4-1  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项目决策得分情况
评价指标及分值 工作组评分计分 得分率
评价指标 分值 得分1 得分2 得分3 平均得分
决策 21 17 17 17 17 80.95%
1、立项依据充分性(满分为5分,得分5分)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关于2022年全区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计划的通知》(内市监食安字〔2022〕79号)的工作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2022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部署,加强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保障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总局令第15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2022年全国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计划的通知》(国市监食检发〔2022〕13号)和《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全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2022年地方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任务〉的通知》(市监食检发〔2022〕9号)等有关规定,制定2022年全区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计划。
项目依据内蒙古自治区相关项目政策设立,立项符合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要求,项目立项与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职责范围相符,属于部门履职所需,且项目属于公共财政支持范围,与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项目内容不重复,项目立项依据充分。
2、立项过程规范性(满分为3分,得分3分)
项目设立程序符合规定,审批文件、材料符合相关要求,立项过程规范。
3、绩效目标合理性(满分为4分,得分4分)
经查阅工作底稿,各项目均设立了工作任务目标与预算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与实际工作内容具有相关性;项目预期产出效益和效果符合正常的业绩水平;与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
4、绩效指标明确性(满分为3分,得分1分)
扣分原因:经查阅2022年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表,设立了绩效指标,但部分指标设置不太全面,如数量指标只设置了抽检样品数量大于等于5577个这一项指标,成本指标只设置总成本指标这一项,没有向下进行分解,设置无效,没有起到对预算约束力的作用,绩效指标设置不完整。
5、预算编制科学性(满分为4分,得分2分)
扣分原因:项目制定了预算编制,预算内容与项目内容匹配,但预算额度测算精准度不足,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和资金量与实际工作任务支出存在一定差距。
6、资金分配合理性(满分为2分,得分2分)
2022年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项目通过财政拨款进行分配,资金分配额度合理,与项目单位或地方实际相适应。
(二)项目过程情况
项目过程情况包括资金管理和组织实施情况。该项目满分为19分,得分19分,得分率100%。
项目预算资金到位率好,预算执行相对较好,资金使用基本合规,但存在部分预算资金分类与实际支出类型不一致的情况;财务管理制度相对健全,制度执行有效。
表4-2  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项目过程得分情况
评价指标及分值 工作组评分计分 得分率
评价指标 分值 得分1 得分2 得分3 平均得分
过程 19 19 19 19 19 100%
1、资金到位率(满分为4分,得分4分)
通过核查2022年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项目预算批复表,财政拨款资金共拨付1423.5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预算执行率(满分为4分,得分4分)
通过核查相关支付凭证,截止2022年12月31日,财政拨款资金共计支出1423.50万元,结余0万元,预算执行率达到100%,预算执行较好。
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954.15万元,包括办公费支出19.5万元,印刷费支出2万元,咨询费支出130.6万元,水费支出1.01万元,电费支出10万元,邮电费支出5.3万元,取暖费支出30万元,物业管理费支出100万元,差旅费支出23.89万元,维修(护)费支出30.84万元,租赁费支出69.2万元,培训费支出0.99万元,专用材料费支出150万元,劳务费支出346.7万元,委托业务费支出2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支出8.6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0.51万元;
资本性支出469.35万元,包括办公设备购置支出30万元,专用设备购置支出300万元,大型修缮支出119.35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支出20万元。
3、资金使用合规性(满分为5分,得分5分)
本项目资金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拨付审批手续完整,项目的重大开支经过评价论证,不存在截留、挤占、虚列支出等情况。
4、管理制度健全性(满分为2分,得分2分)
项目单位已制定且具有相应的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
5、制度执行有效性(满分为4分,得分4分)
本项目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管理制定,项目调整及支出调整手续完备,项目审核公示、信息公开、信息录入、会议纪要等资料齐全并及时归档。
(三)项目产出情况
项目产出情况包括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时效性和产出成本指标。该项目满分为30分,平均得分30分,得分率100%。
表4-3  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项目产出得分情况
评价指标及分值 工作组评分计分 得分率
评价指标 分值 得分1 得分2 得分3 平均得分
产出 30 30 30 30 30.0 100%
1、中央转移支付监督抽检批次(满分为5分,得分5分)
根据现场核查资料,中央转移支付监督抽检计划4382批次,实际完成4450批次,其中抽检计划4082批次,实际完成4082批次;专项计划300批次,实际完成368批次,完成率101.56%。
2、中央转移支付评价性抽检批次(满分为5分,得分5分)
根据现场核查资料,中央转移支付评价性抽检计划1195批次,实际完成1195批次,完成率100.00%。
3、中央转移支付监督抽检批次执行率(满分为5分,得分5分)
根据现场核查资料,中央转移支付监督抽检批次执行率计划等于100%,实际执行率100%。
4、中央转移支付评价性抽检批次执行率(满分为5分,得分5分)
根据现场核查资料,中央转移支付评价性抽检批次执行率计划等于100%,实际执行率100%。
5、完成及时性(满分为5分,得分5分)
通过核查,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制定了实施计划,明确了完成时间及任务内容,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项目整体实施进度能在进度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6、成本节约率(满分为5分,得分5分)
项目实施单位按照约定补助标准执行,实际支出成本与计划补助成本一致,成本控制率为100%。
(四)项目效益情况
项目效益情况分析包括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和受益群体满意度。该项目满分为30分,平均得分26分,得分率86.67%。
表4-4  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项目效益得分情况
评价指标及分值 工作组评分计分 得分率
评价指标 分值 得分1 得分2 得分3 平均得分
效益 30 26 26 26 26.00 86.67%
1、不断提高不合格食品处置能力(满分为6分,得分5分)
定期汇总整理抽检不合格食品生产企业名单,进行跟踪抽检。针对发现的问题,推送相关部门重点检查生产企业的原辅料采购验收情况、生产过程控制情况、企业自查整改情况等,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定期汇总分析辖区内食品抽检数据,针对抽检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与相关部门、企业、消费者进行风险研判和信息交流,通过风险预警交流的形式,提升数据利用率。
2、指导食品企业环保发展(满分为6分,得分5分)
(1)派出6人4次赴蒙牛中心实验室、中粮可口可乐饮料(内蒙古)有限公司、内蒙古阴山优麦食品有限公司、内蒙古统一企业有限公司等企业提供免费的技术指导。
(2)为企业提供免费现场培训,今年共有5家企业(乳品厂、水厂、油料厂)8人次到我中心进行了微生物、理化指标、真菌毒素检测等方面的学习培训。
3、持续提升食品药品检验能力(满分为6分,得分5分)
(1)资质能力情况:本年度按计划完成了资质能力扩项,提升检验能力。①CMA新取得131个检验参数,131个检验方法的资质,完成全年目标。8月顺利通过CNAS资质复评审。②顺利通过了三次机构考核,分别是呼和浩特市2021年食品安全抽检承检机构考核、2022年内蒙古检测市场机构督查检查、呼和浩特市2022年食品安全抽检承检机构考核。
(2)仪器设备情况:今年在仪器设备采购方面共投入约1629万余元,共采购62台套仪器设备。已经到货48台套,部分已经安装使用;已采购未到货3台套;正在采购中的仪器设备11台套。
4、服务对象满意度(满分为6分,得分6分)
通过项目的实施,取得了群众对食品药品监管的满意。
五、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决策方面
1、绩效指标设定不明确
经查阅2022年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表,设立了绩效指标,但部分指标设置不太全面,如数量指标只设置了抽检样品数量大于等于5577个这一项指标,成本指标只设置总成本指标这一项,没有向下进行分解,设置无效,没有起到对预算约束力的作用,绩效指标设置不完整。
2、预算编制精准不足
项目制定了预算编制,但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与实际工作任务支出存在一定差距,预算额度测算精准度不足,项目预算编制科学性有待提高。
六、有关建议
本次绩效评价工作采取现场调查的方式,对项目做了细致的核查,针对于核查问题,为进一步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提出如下建议:
(一)决策方面
1、完善项目绩效指标及目标
完善项目绩效目标和指标的设置,加强对绩效目标与指标的理解,主管部门应依据项目的功能特性,通过收集上年度相关基准数据,预计项目实施在一定时期内所要达到的总体产出和效果。
结合本年度任务目标,从中概括、提炼出最能反映总体目标预期实现程度的关键性指标,从而设定各项指标及指标值,为后续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供基础保障。
2、做好预算编制及执行工作、增强科学性、精准性
提高预算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资金用款计划环节加强审核力度,增强财政管理与财务管理能力,加强事前监管,做到资金使用、支出跟着预算走,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率。
加强理论学习,提高财政预算管理的执行水平;建立健全高效的财政预算管理组织,保证预算管理工作顺利开展;深入调研,立足实际,确定客观可行的预算数;重视财政预算执行过程控制,严格预算执行效力。
(二)过程方面
1、加强资金使用管理
规范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保障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支出资金与项目实施的匹配性。
资金的使用本着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执行项目资金批准的使用计划,不准擅自调项、扩项、缩项,更不准拆借、挪用、挤占。
2、提高预算执行率
项目单位要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高预算编制水平,加强预算编制审核力度,加强预算执行监管力度。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以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四、机构运行经费:指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冯丽霞        联系电话:0471-3255918
 

第五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表

 
附件: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8、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1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1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12、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及政府采购支出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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